
每到了台灣的颱風季節,車主總是要注意愛車會不會有泡水的危險。
在autoblog這篇文章中就提到幾點如何避開車子泡水的危險
1. 適時將車輛移至高處停放
2. 暴風雨來襲前後避免進入山區,以防坍方、落石、土石流的危害
3. 盡量避免將車輛停於樹下、圍牆邊或堤防外
4. 檢查雨刷、燈光等電路系統功能是否正常


雖然台灣地處亞熱帶,對“颱風”已司空見慣;但經過了一個“聖帕”,還是讓大家談“颱”色變,遇雨心驚,深怕一場大雨下得家當全毀,愛車泡湯。那不但破財,更是一件極其傷神的事。
說到泡水車,似乎一到這個季節總會碰上,也總要提醒車主們一些處理的訣竅。
根據歐特耐加盟總部表示,必須以泡水的程度來決定處理的方式:
一.浸水高度達輪胎1/3(不超過車底板)時,處理方式:關閉冷氣,發動引擎,以一檔慢車加油駛離淹水區,然後一腳輕踏煞車,一腳加油約 200公尺左右,使煞車鼓內的泥水瀝乾淨,再輕踏煞車數次,以使煞車系統回復正常。
二.浸水高度達輪胎1/2(超過車底板)時,處理方式:
1.不可發動引擎,以避免水倒灌入引擎,損壞引擎內部機件。
2.電話聯絡拖車儘速將愛車拖離淹水區,並到保養廠檢查,更換引擎、變速箱等機油。
3.拆下四輪煞車鼓,清理煞車鼓內的污泥,及檢查來令片彈簧,及煞車分泵的功能。
三.浸水高度達輪胎3/4(超過椅座)時,處理方式:
1.不可發動引擎,以避免水倒灌入引擎,損壞引擎內部機件。
2.電話聯絡拖車儘速將愛車拖離淹水區。
3.進廠更換各種油品、濾清器、煞車系統,並進行詳細的電路系統檢查。
四.浸水高度超過引擎蓋時,處理方式:
1.電話聯絡拖車儘速將愛車拖離淹水區。
2.引擎分解清洗,更換各種油品,更換煞車總泵、分泵,清洗化油器、汽油桶及油路系統;檢查各電子、電腦系統,儀表內裝更換,此時就可能要花上新車價 1/3以上的修車費了。
在此同時,亦正是泡水車流入中古車市的高峰期。如何判定以避免買到泡水車,就是另一門學問了,歐特耐加盟總部建議消費者,可藉由「七項」目視檢查來判斷是否為泡水車:
看到不少同胞因水患而苦,雖然少數的歐特耐全車養護中心加盟店亦是受害者,但是歐特耐加盟總部還是站在善盡企業責任的角度,號召全省加盟店,針對因颱風造成之泡水車輛維修,提供服務;同時若車主有需要,可隨時至全省歐特耐全車養護中心享有專業免費的全車安全檢查,以確保您的行車平安。
| 1 減肥: | 減少車上不必要的雜物,每增加100公斤負載,耗油約增加3%。 |
| 2 避免漏油: | 加油時避免油料濺出,油箱蓋應鎖緊,可減少油料蒸發流失,並適時檢查油料是否漏出。 |
| 3 不空檔暖車: | 冷車啟動後無需於空檔加油門進行暖車,以緩步行進可加速達到引擎正常工作溫度。 |
| 4 不快速起步: | 行駛中儘量保持等速,避免常變換車道。 |
| 5 高速80-90公里最省油: | 時速90較110省油約20%。 |
| 6 市區40-50km/h最省油。 | |
| 7 商用車最省油時速是40-50km/h。 | |
| 8 自排車平常駕駛放在D檔: | 手自排車勿太早或太晚換檔,高速行駛時勿將排檔切入低速檔位。 |
| 9 避免緊急煞車: | 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,非必要時避免緊急煞車。 |
| 10 儘量利用引擎煞車: | 行車轉彎要柔和、平穩,減速多用引擎煞車。 |
| 11 記得放手煞車: | 行車前;確認手煞車是否放掉。 |
| 12 避免引擎怠速空轉: | 若需要長時間停車,將引擎熄火避免怠速空轉。 |
| 13 聰明使用冷氣: | |
| A.冷氣溫度調到26-28℃: | 每調高1℃,可省電6%。 |
| B.採用變頻空調: | 較能避免汽油耗損。 |
| C.貼隔熱紙: | 減少熱量吸收,減輕冷氣負荷。 |
| D.涼爽天氣關冷氣: | 約可省油16%以上。 |
| E.高速宜關窗開冷氣: | 小客車行駛80公里/小時以上,關窗開冷氣,要比開窗關冷氣省油。 |
| (資料來源/經濟部能源局網站) | |
事故現場處理表 | ||
肇事情況 | 處理方式 | |
輕 微 車損 (不明車損) | 1.停放中被撞致車身輕 微 受損。 2.停放中被不明人士毀損或刮傷。 3.駕駛不慎致車輛輕 微 受損,且未造成第三人體傷及財損。 | 1.甲式險處理方式:記下案發時間、地點,於五日內攜帶保險卡(單)、行照、駕照及保險人印章,將車開至原廠或指定修理廠估價後,辦理出險理賠事宜。 2.乙式險處理方式:記下對方車號、車主及駕駛人姓名、聯絡電話,以免日後出險時產生爭議。 |
自行撞毀 或 嚴重車損 | 1.車輛不慎翻車或起火燃燒,造成嚴重損傷。 2.嚴重撞及路樹、電線桿或安全島等公物。 3.停放中遭人惡意破壞,或被不明車輛嚴重撞擊。 | 1.保留現場通知交通隊(110)或當地警方處理。 2.記下對方車號、車主及駕駛人姓名、聯絡電話 3.儘速將傷患送醫,現場不要與對方和解。 4.車主則需於五日內攜帶保險卡(單)、行照、駕照、印章以及交通案件代保管物臨時收據,至原廠或保險公司指定服務廠,填具理賠申請書辦理出險事宜。 |
與他車、第三人發生事故 | 1.與他車碰撞或被撞,致兩造雙方車輛受損。 2.遭他車撞擊,肇事車輛逃逸。 3.行進中不慎撞及路人,致其受傷或死亡。 | |
失竊 | 1.音響被竊。 2.整車遭竊。 | 1.立即至失竊所在地派出所備案。 2.不管是否取得警方報案三聯單,車主均要攜帶保險卡(單)、行照(新領牌照申請書)、駕照、印章,至原廠或保險公司指定服務廠,申請理賠事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