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故現場處理表!(非常實用)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事故現場處理表



肇事情況



處理方式



輕 微 車損


(不明車損)



1.停放中被撞致車身輕 微 受損。


2.停放中被不明人士毀損或刮傷。


3.駕駛不慎致車輛輕 微 受損,且未造成第三人體傷及財損。



1.甲式險處理方式:記下案發時間、地點,於五日內攜帶保險卡()、行照、駕照及保險人印章,將車開至原廠或指定修理廠估價後,辦理出險理賠事宜。


2.乙式險處理方式:記下對方車號、車主及駕駛人姓名、聯絡電話,以免日後出險時產生爭議。



自行撞毀



嚴重車損



1.車輛不慎翻車或起火燃燒,造成嚴重損傷。


2.嚴重撞及路樹、電線桿或安全島等公物。


3.停放中遭人惡意破壞,或被不明車輛嚴重撞擊。



1.保留現場通知交通隊(110)或當地警方處理。


2.記下對方車號、車主及駕駛人姓名、聯絡電話


3.儘速將傷患送醫,現場不要與對方和解。


4.車主則需於五日內攜帶保險卡()、行照、駕照、印章以及交通案件代保管物臨時收據,至原廠或保險公司指定服務廠,填具理賠申請書辦理出險事宜。



與他車、第三人發生事故



1.與他車碰撞或被撞,致兩造雙方車輛受損。


2.遭他車撞擊,肇事車輛逃逸。


3.行進中不慎撞及路人,致其受傷或死亡。



失竊



1.音響被竊。


2.整車遭竊。



1.立即至失竊所在地派出所備案。


2.不管是否取得警方報案三聯單,車主均要攜帶保險卡()、行照(新領牌照申請書)、駕照、印章,至原廠或保險公司指定服務廠,申請理賠事宜。







 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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